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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产码头吊机

起批量
1

产品属性

按《GB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设计制造,用于港口、中小型码头,亦可用于库场,堆栈或厂区内,进行件杂货或散货装卸作业。
技术特点
吊钩,抓斗两用。单臂架式,钢丝绳变幅,采用复滑轮补偿,货物可作水平位移,因此可全幅度带载变幅,作业效率高。旋转支承采用单排滚珠座圈,可作360°全旋转,运转平稳,使用可靠。 按《GB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设计制造,用于港口、中小型码头,亦可用于库场,堆栈或厂区内,进行件杂货或散货装卸作业。
码头吊机基本原理
1、动力装置由电动机、减速器、离合器、制动器、绳筒及钢丝绳等组成。电动机为傍磁式单相电容电动机,设计有断电即制动的机构;电机还装有热敏开关,可防止电机过热而烧毁;减速机为两级齿轮减速,固连于电机;离合器、制动器与蝇筒装为一体,但离合器处于脱离状态时,可实现快速下降,操作制动器可控制下降速度以避免发生冲击。动力装置外壳正面所开的圆孔可用来安装吹风机,用户可根据需要配备吹风机进行强制冷却。   
2、支架部分由螺杆,千斤螺母及立杆构成的主杆和转动臂组成。转动臂可在主杆上转动360度,在臂端设有行程开关以防操作失误或按钮失灵而造成的起吊过位事故。 操作按钮起动器实现电机正反转可将钢丝绳卷绕、放开,并通过支架部分滑轮起吊,下放物件来完成吊运作业。
操作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
(2)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结构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斜拉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水(铁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
起重量参数
起重量不包括吊钩、吊环等吊具的质量。
起重量包括抓斗、电磁铁、集装箱吊具、料桶等吊具的质量。
起重量较大的起重机常有两套起升机构,起重量大的为主起升机构或主钩,较小的为副起升机构或副钩。副钩起重量为主钩的1/5~1/3,如125/32t;350/75/15t。幅钩的起升速度较高,可以提高起重机的生产率。 起重量随幅度变化的起重机,起重量为最小幅度时的最大起重量。
有的起重机用“载重力矩”(Q×R),参数决定了起重机在工作过程中抗倾覆稳定性的能力。
起重量应符合系列标准(GB783-65)0.5、1、3、5、8、10、16、25、32、40、50、63、100、200、500等确定:
起重量一般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其数值必须符合起重量的系列标准。
对于港口起重机的起重量:
件杂货:以经常起吊的最重件为主要依据;
散 货:根据生产率和有关机构的工作速度确定。
钢丝绳检验规程
外部检验
即对钢丝绳作全长检验,检验部位如下:
1、运行钢丝绳和固定钢丝绳尾端的固接部位;
2、绕过平衡滑轮和卷筒上的绳段;
3、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如舱口、缘围等)而损伤的部位。
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各
1、磨损程度:测量各磨损部位绳的直径;
2、断丝情况:断丝根数及断丝分布状况和程度;
3、腐蚀程度:是否有生锈、腐蚀情况;
4、润滑油脂情况:润滑油脂是否适当存在,油脂上有无附着细屑杂物;
5、变形及其他异常现象:扭结痕迹、压扁、损伤、凹处、松股或松捻等;
6、绳端紧固情况:可拆卸的装置与钢丝绳的紧固性以及固定装置本身的变形或磨损。
内部检查
即对钢丝绳内部进行腐蚀及疲劳检查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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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包装参数
体积(m²)
产品重量(kg)
代理商供货
退换货规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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